杭州市加快5G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全文及解讀
2019年5月
2019年5月杭州市出臺了《杭州市加快5G產業房發展若干政策》,圍繞創新、產業、應用、基礎設施和保障等方面精準施策。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5G是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發展的主要方向,是邁向數字經濟時代的重要基礎設施。5G的大規模商用,將進一步促進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帶動移動互聯網與物聯網、人工智能加速融合,為萬物互聯提供基礎性支撐,為眾多行業的發展提供新的機遇。
2019年是5G走向產業化進行商用部署的關鍵期。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將加快5G商用步伐作為2019年的重點工作。現階段國內各大城市都在為搶占5G產業發展的先機而作積極準備,城市間競爭激烈。如深圳提出要建成基礎設施完備、生態體系健全的5G創新中心目標,出臺了《深圳市第五代移動通信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北京要構筑高端高新的5G產業體系,發布了《北京市5G產業發展行動方案(2019-2022年)》;成都市要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5G產業聚集地,出臺了《成都市促進5G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等等。為抓住發展機遇窗口期,進一步夯實數字經濟先發優勢,支撐杭州打造數字經濟第一城,需要杭州盡快出臺關于5G發展政策。
二、主要內容
《杭州市加快5G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共17條,主要圍繞創新、產業、應用、基礎設施、保障5個部分,具體如下:
第一部分:鼓勵企業創新(共2條)
第一條是鼓勵企業產品創新。支持企業在5G核心設備、芯片、器件、模組及終端等領域開展產品研發,突破一批關鍵技術。
第二條是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推動之江實驗室、阿里達摩院、浙江大學等重點科研載體加強在5G領域的科研布局。支持協同創新,開展5G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鼓勵企業建立研發平臺。
第二部分:完善產業體系(共6條)
第三條是鼓勵企業開拓市場。鼓勵企業為大企業大集團提供協作配套,對本地企業研發的產品為5G設備廠商量產配套或進入電信企業集采名錄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是促進企業做強做優。實施“鯤鵬計劃”,對企業上規模進行獎勵;支持5G產業鏈企業技術改造,提高企業數字化程度。
第五條是支持創業載體發展。鼓勵圍繞5G相關產業發展專業化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各類培育載體。讓更多的創新創業者參與5G產業發展。
第六條是構建高效公共服務平臺。鼓勵支持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瞄準國內一流水平,圍繞產業生態體系,建設5G產品認證、應用測試、試驗外場、網絡性能監測、產業監測分析等公共服務平臺,面向研發企業提供基于SDN/NFV的5G網絡應用測試環境,持續完善平臺支撐功能和專業化服務水平。
第七條是強化產業空間布局。圍繞全市“一盤棋”,加強對全市5G產業細分領域空間布局的統籌協調,擇優確定全市5G重點細分領域發展的主要支撐平臺,編制5G產業鏈布局導引,形成全市5G產業鏈“一張圖”。
第八條是積極開展產業鏈項目招引。鼓勵各區、縣(市)加大對5G產業鏈項目的招引力度,實施產業鏈精準招商。
第三部分:促進融合應用(共2條)
第九條是推動垂直行業融合創新。深化5G與物聯網、人工智能的融合,推進5G在工業制造、個人娛樂、城市治理、民生服務等方面的應用。積極實施“5G+”行動計劃。
第十條是加快推動示范應用。開展政府重大工程5G應用示范,圍繞亞運會、城市大腦、未來社區、地鐵、高鐵等重大工程建設,發揮先行先試引領作用。發揮政府采購政策的引導作用。
第四部分: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共3條)
第十一條是加強基站規劃引領。加強5G發展規劃研究,明確5G基站屬于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研究制定基站配建標準,編制5G基站近期建設規劃。
第十二條是推進基站統籌建設。將5G基站建設列入各級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細化分解到具體單位并抓好落實。開放公共設施資源,支持5G及通信網配套設施建設。推進“一桿多用”。
第十三條是提高基站建設審批效率。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簡化基站審批,納入建設項目“二合一”審查內容,為5G網絡建設提供便利。加強5G基礎設施保護。加強對通信基站輻射的科普宣傳。
第五部分:完善保障(共4條)
第十四條是大力引進高端人才。圍繞“三化融合”行動和“數字經濟第一城”建設目標,加大5G高層次人才引育力度,加快5G產業人才隊伍建設。
第十五條是加大金融支持。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創投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在5G產業方向加大金融支持。
第十六條是加強制度創新。爭取國家、省授權支持,在低空空域開放、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物聯設備頻率使用等研發、應用環節先行先試,研究制定智能駕駛、智慧醫療、無人機應用等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是加大品牌宣傳。由政府指導,圍繞杭州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目標,支持在杭州舉辦有影響力的5G峰會(活動),培育國內知名的5G行業經典活動品牌。
附件:政策全文
5G移動通信是新一輪信息科技革命的制高點,是我市全面推進“三化融合”、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的重要內容和關鍵支撐。為加快我市5G產業發展,將我市建設成為世界級5G新型基礎設施、產業生態和融合應用的標桿城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鼓勵企業產品創新。支持企業在5G核心設備、芯片、器件、模組及終端等領域開展產品研發,并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對研發投入在3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給予其研發投入的2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助。企業開展5G產業集成電路研發的,給予其購買IP(知識產權)直接費用的3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對復用、共享本市第三方IC(集成電路)設計平臺的IP設計工具軟件或測試分析系統的,給予其實際投入的4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對開展工程產品流片的,給予其該款產品掩膜版制作費用的50%或首輪流片費用的3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推動浙江大學、之江實驗室、阿里達摩院等重點科研載體加強在5G領域的科研布局。組建5G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加強前沿、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應用,建設國家、省、市三級5G制造業創新中心體系。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市本級財政分別給予1億元和1500萬元的資助;對經認定的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兩年每年給予500萬元的資助。鼓勵支持高校院所、企業、相關機構建設5G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省級、市級研發平臺。(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三、鼓勵企業開拓市場。鼓勵企業為大企業大集團提供協作配套,對本地企業研發的射頻芯片及器件、中高頻器件、全制式多通道射頻單元、微波器件和天線等產品為5G設備廠商量產配套,且年度銷售金額首次達到5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的資助;對本地企業生產的小基站和微基站、高端光通信產品、網絡產品等5G核心設備進入電信企業集中采購名錄,且年度銷售金額首次達到5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的資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四、促進企業做強做優。實施“鯤鵬計劃”,對5G行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市本級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400萬元、800萬元、2000萬元、1億元的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支持5G產業鏈企業技術改造,企業實際完成投資額(含設備、外購技術及軟件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其實際完成投資額的20%、不超過1億元的資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五、支持創業載體發展。鼓勵圍繞5G相關產業發展專業化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各類培育載體。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經費資助(資助方式為差額補助),單個孵化器可享受的建設經費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積極鼓勵市級及以上孵化器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培育,每培育1家“雛鷹企業”或“市高企”的,給予該孵化器5萬元資助(對同一家企業分別認定為“雛鷹企業”和“市高企”的,所在孵化器只享受一次資助);每培育1家國家重點扶持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該孵化器15萬元資助,資助金額在孵化“雛鷹企業”和“市高企”資助基礎上進行補足,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對經認定且考核合格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眾創空間,分3年每年給予不超過30萬元、25萬元、20萬元的資助;對經認定且考核合格的市級專業化示范眾創空間和市級國際化示范眾創空間,分3年每年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資助金額在標準化眾創空間資助基礎上進行補足。
六、構建高效公共服務平臺。鼓勵支持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對標國內一流水平,圍繞產業生態體系,建設5G產品認證、應用測試、試驗外場、網絡性能監測、產業監測分析等公共服務平臺,面向研發企業提供基于SDN/NFV的5G網絡應用測試環境,持續完善平臺支撐功能和專業化服務水平。對服務5G產業取得良好成效的各類公共服務平臺,按其實際投入,給予不超過30%、最高300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七、強化產業空間布局。圍繞全市“一盤棋”,加強對全市5G產業細分領域空間布局的統籌協調,擇優確定全市5G重點細分領域發展的主要支撐平臺,編制5G產業鏈布局導引,形成全市5G產業鏈“一張圖”。全市認定3—5家市級5G產業園,推動錯位發展、高端發展、集約發展、聯動發展,優先保障其年度用地、用能指標。(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投資促進局,各區、縣(市)政府,錢塘新區管委會)
八、積極開展產業鏈項目招引。鼓勵各區、縣(市)加大對5G產業鏈項目的招引力度,實施產業鏈精準招商。對特別重大的招商引資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錢塘新區管委會)
九、推動垂直行業融合創新。深化5G與物聯網、人工智能的融合,推進5G在工業制造、娛樂消費、城市治理、民生服務等方面的應用。積極實施“5G+”行動計劃,在工業互聯網、超高清視頻、智能網聯車、智慧安防、智慧物流、智慧醫療、電競、商貿、教育等行業中開展應用。全市每年認定一批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5G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示范項目,市本級財政給予每個項目100萬元獎勵,認定的示范項目數原則上不超過20個。(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加快推動示范應用。開展政府重大工程5G應用示范,圍繞亞運會、城市大腦、未來社區、地鐵、高鐵等重大工程建設,發揮“先行先試”引領作用。發揮政府采購政策的引導作用,重點支持5G重大創新產品的應用,對符合規定的首購產品可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由采購人或政府首先購買;各級政府采購主體采購與首臺(套)產品相同品目或者品類的產品,且該產品使用了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建委、市數據資源局、市財政局,亞組委辦公室,市地鐵集團,各區、縣(市)政府,錢塘新區管委會)
十一、加強基站規劃引領。加強5G發展規劃研究,將5G基站站址專項規劃納入全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明確5G基站屬于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研究制定基站配建標準,編制5G基站近期建設規劃。(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建委、市經信局、杭州鐵塔公司、杭州電信公司、杭州移動公司、杭州聯通公司,各區、縣(市)政府,錢塘新區管委會)
十二、推進基站統籌建設。將5G基站建設列入各級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細化分解到具體單位并抓好落實。開放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所屬公共設施資源以及城市道路、綠化帶、公共綠地、公園廣場、公交站臺、校園、機場、港口、客運站場等場所和設施,支持5G及通信網配套設施建設;支持利用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商業建筑等的附屬設施開展5G通信網建設,確保5G網絡深度覆蓋;整合利用路燈桿、信號桿、監控桿、電力桿(塔)等社會桿(塔)資源,推進“一桿多用”。(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各區、縣(市)政府,錢塘新區管委會)
十三、提高基站建設審批效率。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將5G基站建設納入建設項目“二合一”審查內容,為5G網絡建設提供便利。建立基站用電報裝綠色通道,提高通信設施用電報裝效率。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基站運行維護過程中違規收取進場費、協調費、分攤費等額外費用。加強5G基礎設施保護,保障網絡安全,依法懲處危及基礎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加強對通信基站輻射知識的科普宣傳。(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錢塘新區管委會,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
十四、大力引進高端人才。圍繞“三化融合”行動和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建設目標,加大5G高層次人才引育力度,加快5G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在市全球引才“521”計劃、“115”引進國(境)外智力計劃等市級人才工程項目中注重對5G人才的遴選支持。著力引育5G高層次人才團隊,對入選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項目資助,并給予其團隊成員若干享受居留落戶、子女入學、車輛上牌、醫療服務等待遇的名額。對頂尖人才和團隊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最高可獲得1億元項目資助。將5G網絡建設人才、業務應用人才納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對獲風險投資的人才創業企業,政策性擔保公司給予積極支持。(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各區、縣(市)政府,錢塘新區管委會)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創投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在5G產業方向加大金融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共同投資5G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在統籌規劃、建設的基礎上,支持社會資本參與5G基站及配套設施的合作共建。深入推進“鳳凰行動”計劃,支持企業通過境內外上市、并購重組、發行債券等方式擴大直接融資。(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十六、加強制度創新。爭取國家、省授權支持,在低空空域開放、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物聯設備頻率使用等研發、應用環節先行先試,研究制定智能駕駛、智慧醫療、無人機應用等相關管理規定。對新業務、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審慎包容態度,打造有利于技術創新和產品應用的外部環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
十七、加大品牌宣傳。圍繞杭州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的目標,支持在杭舉辦有影響力的5G峰會(活動),培育國內知名的5G行業經典活動品牌,報經市政府同意,市本級財政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錢塘新區管委會)
本政策自2019年5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市經信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所涉及的資(補)助、獎勵資金,除明確由市本級財政承擔外,均由市本級財政及有關區、縣(市)財政各承擔50%。凡在我市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并從事5G產業的法人單位,均可申請享受政策。本通知規定的政策與其他政策有重疊、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來源:杭州市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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